。讨“说法”的过程以及司法官给个说法(即裁判)的时候,实际上就是一个讲理的过程以及将所讲之理结果化。无论什么“理”,只要讲顺了,讲对了,合乎理,入于法,那就皆大欢喜。以P.3813文明判集残卷中的宦官...
王斐弘
|五明研究|